根据《灵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灵政〔2015〕45号)文件规定,为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2022年11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共涉及农村低保救助11395人,发放救助金279.9万元,城镇低保救助611人,发放救助金28.37万元。
民政部门监督电话:0398-8869114
附件1:11月城镇低保汇总表.xlsx
附件2:11月农村低保汇总表.xlsx
灵宝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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