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财预[2022]867号
根据河南省扶贫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关于下达市级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2]703号)资金文件,共下达财政衔接资金126万元(三门峡市级资金)。
二、分配原则
按照灵宝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七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灵巩固脱贫组[2022]25号)、《关于下达2022年灵宝市第二批雨露计划项目计划的通知》(灵巩固脱贫组[2022]26号)文件要求。
三、资金分配情况
1、豫灵镇
2022年豫灵镇底董村花椒深加工二期项目48.93万元;
2、乡村振兴局
2022年第二批雨露计划项目77.07万元;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八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四、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灵宝市财政局:0398-8858539
3、灵宝市扶贫办:0398-3195959
灵宝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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