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政办〔2026〕2号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灵宝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灵宝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灵宝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2026年4月29日
附 件
灵宝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编制《灵宝市矿业用地专项规划》事项 |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6年第四季度 |
2 | 编制《灵宝市函谷关历史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事项 | 灵宝函谷关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 2026年第四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