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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宝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8 10:44 来源: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灵政办〔20262


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灵宝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灵宝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灵宝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2026429  

      

附  件

灵宝市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编制《灵宝市矿业用地专项规划》事项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第四季度

2

编制《灵宝市函谷关历史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事项

灵宝函谷关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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