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农〔2026〕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管委会:
为高效落实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86号文件精神,现将《灵宝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乡镇(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6月20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
附件:灵宝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灵宝市财政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灵宝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优化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惠农补贴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升惠农补贴政策效能,鼓励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各乡镇(管委会)要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防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好补贴政策,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二、方案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县(市、区)耕地确权汇总面积和上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情况,省农业农村厅提供分配资金意见,省财政厅将资金下达各地。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地根据预算管理规定和用款需求,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兑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在市县粮食风险金专户中分账核算。省级将建立定期调度机制,跟踪资金拨付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
(四)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市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为基础,各乡镇(管委会)已颁证的农户按土地确权面积登记,尚未完成确权登记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发放的农户,按照重新登记的原则,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承包耕地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留存补贴依据。并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发放补贴。
(五)补贴面积的核实。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明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格式,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社保卡号等。村委会填制《清册》并审核各组上报的补贴资料,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复核发放补贴农民信息和享受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鼓励通过公示栏、喇叭广播、网站、短信、微信等渠道公开公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村级要建立公示台账,便于日常监管及留档备查。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补贴资料经村委会和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清册》相关事项以及公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将《清册》上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政府报送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组织编制全市《清册》,确定全市农户补贴标准,报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六)补贴资金的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银行账户。代发金融机构从“一卡通”系统中获取补贴对象姓名、金额、银行账号等发放基础数据,进行打卡发放并及时反馈发放结果。发放失败的补贴资金,各乡镇负责核实修正发放基础数据,通过农业农村局通知代发金融机构获取数据后再次打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应于当年6月30日前发放完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是落实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补贴发放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抽查核实、政策解读和问题反馈,汇总全市补贴《清册》,做好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并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公示。财政局负责拨付补贴资金,配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等。承担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是落实本辖区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责任主体。负责补贴政策落实、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信息的采集、核实、公开、公示等补贴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要负责对辖区各村上报的补贴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与本乡镇实际面积进行比对,对发生如征地、改变耕地用途等要并随申报补贴文件说明情况核减,补贴面积发生变化的乡镇需提供增减说明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将乡镇汇总的补贴《清册》,基本情况表、明细表、经乡镇长、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签字后加盖政府公章(含电子版数据),于5月25日之前上报农业农村局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三)加强数据比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探索建立惠农补贴数据库,加强数据分析比对。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实际耕地面积、流转土地面积等进行横向对比,相互验证;将上下年度间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等进行纵向比对,对存在差额较大的及补贴面积较大的补贴对象要进行重点分析,并核实处理。
(四)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补贴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通过宣传报道、公开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让农民群众知晓,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坏境。
(五)加强监督检查。市乡二级要建立监督机制,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补贴资金发放关键环节,结合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以及巡视、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展监督手段,开展常态化监督,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补贴发放完成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不低于本乡镇总资金的20%的比例抽查核实补贴发放情况,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不低于全市总资金的10%比例抽查核实补贴发放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