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河南兴源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石墨制品项目 | 三门峡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部片区长乐路2号 | 河南兴源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郑煤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兴源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在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部片区长乐路2号建设年产200万件石墨制品项目,租用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厂房,生产车间占地约6930m2,功能分区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区、锯床加工区、机床加工区、清洗包装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00万件石墨制品。 | (1)废气:原料切割下料、车、钻铣、磨等工序粉尘采用2套集气罩+3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共计2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豫灵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和开发区豫灵组团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对各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四个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淀池沉渣、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废油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13093862721 |
附件:
河南兴源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石墨制品项目环评报告表最终版.pdf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2025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