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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号 灵宝市朱阳镇中心卫生院核发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1-23 10:41 来源: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环辐许字〔20261

准予辐射安全许可决定书

 

灵宝市朱阳镇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于2026114日提出的关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的申请,我局已受理。你单位注册地址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朱阳镇银河路东段,法定代表人郭振水,申请辐射安全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类射线装置。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

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行政许可,证书编号为豫环辐证[M0040],有效期自2026123日至2031122日。

 

2026123

 

抄送:市公安局、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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