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公示。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3152698
通讯地址:灵宝市行政审批中心
邮编:472500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 电话 |
1 | 河南众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渣(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三门峡市灵宝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部片区中州路北段秦岭冶炼厂院内 | 河南众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昊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众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渣(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部片区中州路北段秦岭冶炼厂院内,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6100m2,建设一座原料车间、一座生产车间,设置一条水泥制品生产线,利用水淬渣、水泥、钢丝等生产墙板、园林雕塑;主要设备为水泥筒仓、搅拌混料机、布料车、模具、振打装置等。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1、废气。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粉尘;投料粉尘;粉料入仓粉尘;配料、搅拌粉尘等。原料卸料粉尘通过设置密闭车间+雾森系统抑尘;投料粉尘通过半封闭式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粉料入仓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管道引至搅拌工序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配料搅拌粉尘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涉PM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轮胎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循环利用,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河南秦岭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用于其厂区绿化。项目废水不外排。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皮带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搅拌机、振打装置、风机等设备,经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模具清理废渣、砂石分离产生的废砂石、除尘灰、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等。模具清理废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砂石分离产生的砂石、污泥沉渣等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原料车间、生产车间、沉淀池进行一般防渗。 | 13600093480 |
附件:
河南众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渣(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报告表最终版.pdf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