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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新增流动执法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7-25 10:26     来源:灵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停车秩序,有效治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保障群众出行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灵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1辆交管流动执法车用于交通违法取证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及启用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5日至8月8日;启用时间:2026年8月9日。


二、取证抓拍设备编号:

设备编号:411282000000053457。


三、抓拍道路范围:

灵宝城区所有道路:长安路与焦辛路交叉口(焦村坡顶路口)以东,209国道以西,经七路以南,新区024县道、老区S246省道陇海铁路桥下以北区域。如下图所示(包括红线路段):

微信图片_20260727104154.jpg



四、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


五、执法取证方式:

依托公安交管流动执法车设备取证,采取动态巡逻、实时抓拍等方式,依法固定证据。


六、相关提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车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规范停车。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践行文明出行理念,摒弃违法停车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灵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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