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公证处涉企收费清单
一、证明商事类、财产类合同(协议)
1. 按标的额分段累计收取,其中标的额5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0.15%收取,不足150元的,按150元收取;50-500万元(含)部分,按0.1%收取;500-5000万元(含)部分,按0.05%收取;5000-10000万元(含)部分,按0.01%收取;10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005%收取。
2. 单笔公证业务费用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二、提存公证
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15%收取,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三、证明声明、授权、委托、保证等单方法律行为
证明声明、授权、委托、保证等单方法律行为,涉及财产关系,法人或其他组织每件收费400元。
四、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等
每件收费200元。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2%收取,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六、证明文件类
1.证明证书、执照
每件收费150元。
2、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
每件收费100元。
3、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每件收费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