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对医疗机构开展2026年校验工作,现将校验结果为合格的372家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告。
如有对校验结果有异议,请致电:0398- 8851987
附:灵宝市2026年度检验合格的372家不设床位医疗机构单位
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
灵宝市2026年度检验合格的372家不设床位医疗机构单位.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