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1月20日受理了王苏茹申请的封玉校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封玉校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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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2026年03月13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灵宝市卫波货运部
职工姓名:封玉校 性别:男
事故简述:2025年9月23日凌晨1时许,灵宝市卫波货运部货运司机封玉校驾驶搅拌车从灵宝市朱阳镇董家寨村灵宝市胜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搅拌站出发前往灵宝市朱阳镇黑山村下河组矿区运送混凝土,其行至朱阳镇黑山村下河组矿区时搅拌车翻车,导致封玉校被困车内,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对封玉校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封玉校于当日死亡,2025年12月3日,灵宝市中医院出具的关于封玉校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显示:死亡日期:2025年9月23日;死亡地点:灵宝市朱阳镇黑山村下河组矿区;死亡原因:呼吸心跳骤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