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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宝市2025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5 11:23     来源:人事科 字体: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的规定,结合2025年度灵宝市(含示范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讲课答辩分数和职称评审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未通过,但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监督电话:8864909   8656175


附件:

灵宝市2025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

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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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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