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灵农【2026】119号
为组织实施好2026年灵宝市粮改饲项目,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6〕40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6年,灵宝市计划完成粮改饲面积0.6万亩以上,全株青贮1.6万吨以上。
二、资金来源
依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6〕40号)文件精神,省财政下达我市粮改饲资金92万元。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
2026年,粮改饲项目在灵宝市域内实施。
(二)补助对象
2026年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高粱、饲料桑、饲用大麦、甜高粱、构树、杂交狼尾草(巨菌草)、黑麦草、饲用黑麦、小黑麦、皇竹草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补助标准与资金用途
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吨不超过60元,单个实施主体资金补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玉米全株青贮收贮补贴。
四、工作程序
(一)明确实施主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有申报意向单位请于2026年7月29日前报灵宝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科(206室)进行审核,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二)组织订单生产。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与种植农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明确种植面积、收购数量、质量等,同时要签订《灵宝市2026年度“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承诺保质保量完成青贮目标任务。
(三)完善设施设备。积极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对照目标任务书,开展基础设施设备检查,提升完善青贮池等基础设施,并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扎实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四)发放补助资金。全市统一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贮数量。收贮工作结束后,局畜牧水产科、财务科、机关纪检、项目专班成员及相关专家等人员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验收(截止日期2026年11月30日),确定全市符合要求的全株青贮收贮数量,核定全市统一补贴标准,并依据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收贮数量核定补贴资金。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对每个补助对象的饲草收储面积和数量、补助资金发放、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全株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和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档管理”,并留存必要的项目影像资料。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组建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畜牧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粮改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衔接,严格时间节点,细化保障措施,严格资金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市粮改饲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技术指导。成立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强化饲草生产技术指导,讲解培训《养殖场青贮饲料生产技术导则》,提升饲草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确保饲草储备充足、均衡供应。
(三)强化政策公开。要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粮改饲政策措施,各乡(镇)要大力宣传粮改饲的重要意义,激发种养业从业者参与粮改饲的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项目实施结束后,市级要及时将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信息调度。项目实施主体要安排专人负责粮改饲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全面调度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等信息,在饲草收储时期,项目单位要指定专人向农业农村局上报每周收贮情况,粮改饲收贮进度情况周报表要求于每周一上午12:00前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手印)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科(扫描件发至邮箱xmk8892@163.com)。
联 系 人:蔺江龙 联系电话:0398-8856615
附件:
1.灵宝市2026年度“粮改饲”项目申请表
2.灵宝市2026年度“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