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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灵宝市动物检疫秩序集中整顿行动举报监督电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4 16:30     来源: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小 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动物检疫秩序集中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官方兽医队伍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倒卖动物检疫证明、制售假劣肉制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动物检疫工作秩序,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灵宝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动物检疫秩序集中整顿行动。现将举报监督电话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 官方兽医履职问题:未到现场、未见动物“隔山开证”;利用虚构养殖场或套用其他养殖户信息违规出证;不按规定开展临床健康检查、不查验养殖档案和车辆备案即出证;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对检疫合格的拒不出证等。

2. 证章标志与账号管理问题:伪造、变造、篡改检疫数据;出借本人出证系统账号;倒卖牲畜耳标;检疫证明和标志领取发放管理混乱。

3. 违规违纪与“吃拿卡要”:利用检疫出证职权收受“好处费”“加急费”;倒卖、转让、出借动物检疫证章标志。

4. 企业及货主违规行为:货主、经纪人、养殖场虚假申报、提供伪造耳标或养殖档案骗取检疫证明;养殖、贩运、屠宰等从业主体伪造、买卖检疫证明及跨区域非法调运行为。

二、举报监督电话:0398-8856615

三、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注意事项

1. 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尽量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涉事人员、车牌号等),以便核实和反馈。

2. 提倡实名举报,受理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 对恶意骚扰、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市动物检疫正常秩序。

特此公告。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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