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农业农村部门法定监管职责,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生产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程序正当、公平公开的原则,聚焦农业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行政检查,实现以下目标:
1、规范检查行为:确保行政检查活动合法、合规、透明,减少随意检查、重复检查。
2、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农业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
3、保障安全底线: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4、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提升守法意识: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行业自律。
二、检查依据
主要依据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等。
三、检查事项
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结合风险监测、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情况,确定以下重点检查领域:
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经营企业、种子经营企业、肥料经营企业、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厂、兽药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生鲜乳生产、收购、转运环节、渔业、农业机械、菌种生产企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检查的领域。
四、检查方式
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检查效率。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要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行政检查工作,明确检查任务、人员和时限,确保计划落到实处。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二)规范程序,文明执法
检查人员必须亮证执法,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检查笔录、抽样取证等法律文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三)强化结果运用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相关监管系统,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将检查结果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挂钩,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件,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保障措施
人员保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经费保障:确保检查工作所需经费,保障车辆、设备、抽样检测等顺利进行。
技术保障:依托现有快速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为现场检查提供支持。加强与专业检测机构的协作。
灵宝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