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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概况

发布日期:2026-01-22 10:22     来源: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一、领导信息

屈跃民(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委全面工作。

郭振水(党组副书记,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主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全面工作,负责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及卫生信息化建设。

杭  洋(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医政医改、中医药、医共体建设、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分管委医政科(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医管委办公室),联系市医疗健康服务集团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及市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专班、纠风协作工作机制、国防动员、环保治理、科技、生物医药产业链专班工作。

韩永强(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负责疾病预防控制、行政审批服务、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监督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卫生应急、疫情防控,分管委疾病预防控制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科)、医疗卫生应急科,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西闫乡卫生院、五官医院,对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教育及市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突出涉稳风险危机处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杨  啸(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规划发展和卫生信息化(网络安全)、项目谋划和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四上企业入库等)、爱国卫生及健康城镇创建,分管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市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中心(120急救中心),联系市中医院、福寿堂中医医院,对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及市土委会、规委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王亚东(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组长):负责纪检组工作。

张旭波(一级主任科员):负责组织、统战、人事、人才、招商引资、驻村工作,分管委机关党委、人事科,联系市第二人民医院、阳平镇中心卫生院、程村卫生院、苏南医院,对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委工作。

刘  杰(八级职员):负责委机关日常工作,宣传、健康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改革、意识形态、卫健系统健康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双拥、妇联、青团、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卫健行业内部及委分包小区、涧河相关河段防汛)工作,分管委办公室、宣传科、安全办,联系豫灵镇中心卫生院、结石病医院、乳腺病医院,对接市委国家安全、退役军人事务、保密和密码、宣传思想文化及市文明暨健康城镇创建、督查目标考评、防汛抗旱工作。

陈贵妮(八级职员):负责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经济运行(综合治税、总部经济、非税收入、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监测),牵头政策性资金争取,分管委机关纪委、财务审计科,联系分包故县镇卫生院,对接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吕选芳(一级主任科员、工会主席):负责计生政策落实、托育、工会、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工作,分管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市计生协会、市红十字会,联系寺河乡卫生院、富士医院,对接万人助万企(以企观政)工作。

赵瑞平(六级职员):负责健康行业扶持、包户帮扶、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工作,联系朱阳镇中心卫生院、福寿堂眼科医院,对接市委农村工作及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

李项星(二级主任科员):协助韩永强同志工作,联系函谷关镇卫生院、文明康复护理院,对接市行政服务中心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尚选择(二级主任科员):暂不具体分工。

尚卫超(副科级干部):负责职业健康工作,分管委职业健康科,联系川口镇卫生院、口腔医院,对接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

高文汇(七级职员):负责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医养结合工作,分管委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联系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苏村乡卫生院、痔瘘医院,对接市老龄工作。

李玉朝(副科级干部):协助杨啸同志重点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及健康城镇创建、120急救工作,联系市第六人民医院、五亩乡卫生院。

张军民(七级职员):负责信访工作,协助韩永强同志分管平安建设工作,联系城关镇卫生院、金城医院,对接市信访工作。

曹建立(八级职员):协助杭洋同志重点负责医政医改、医共体建设、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联系焦村镇卫生院、精神康复医院、仁爱医院。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指导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指导落实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国家及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本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 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规范性文件,综合协调、督促 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 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 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并 组织实施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 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人事科
  3.财务审计科
  4.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
  5.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科)
  6.疾病预防控制科(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
  7.医政医管科(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
  8.基层卫生健康与妇幼保健科
  9.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10.老龄健康科
  11.职业健康科
  12.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13.宣传科
  14.机关党委。负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级机构:
  1.市第一人民医院
  2.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灵宝市卫生监督所)
  3.市中医院
  4.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市第六人民医院
  6.市第二人民医院
  7.川口乡卫生院
  8.寺河乡卫生院
  9.苏村乡卫生院
  10.五亩乡卫生院
  11.朱阳镇中心卫生院
  12.城关镇卫生院
  13.函谷关镇卫生院
  14.焦村镇卫生院
  15.西阎乡卫生院
  16.阳平镇中心卫生院
  17.程村卫生院
  18.故县镇卫生院
  19.豫灵镇中心卫生院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灵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地址:灵宝市长安路与物华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98-8869684
  电子邮箱:lbswjw@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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