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灵政〔2015〕45号)文件规定,为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2025年12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共涉及农村低保救助10776人,发放救助金317.48万元,城镇低
保救助493人,发放救助金25.02万元。
民政部门监督电话:0398-8869114
附件1:
2025年12月灵宝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公示.xlsx
附件2:
2025年12月灵宝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公示.xls
灵宝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