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2〕24号)等要求,现对380t/d多金属伴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公开: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项目建设 依据 | 项目拟选位置 | 拟用地面积 | 拟建设规模 | 证书编号 | 发证 时间 | 发证 机构 |
380t/d多金属伴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 |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80t/d多金属伴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411-411282-04-05-849246)和《关于380t/d多金属伴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列入灵宝市2026年重点项目的情况说明》 | 灵宝市朱阳镇 | 项目用地总规模应控制在4.4701公顷以内,实际申请用地面积应控制在4.4701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1.4230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3.0471公顷。 | 改建后选矿处理能力2000t/d(年处理矿石66万t),原有规模380t/d。 | 用字第4112822026XS0013670号 | 2026年08月05日 |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