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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6 14:36 来源:灵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河南灵宝国家粮食储备库、灵宝市军粮供应站、灵宝1104河南省粮食储备库、灵宝1105河南省粮食储备库、灵宝1109河南省粮食储备库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3126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灵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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