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政〔2026〕5号
灵宝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灵宝市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有关规定,经十五届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宝市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办〔2019〕6号)予以废止。
2026年7月14日
灵政〔2026〕5号
灵宝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灵宝市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涧东区、涧西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有关规定,经十五届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灵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宝市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政办〔2019〕6号)予以废止。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