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办理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具有本地常住户口且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地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3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30元,财政补助水平月人均不低于315元,城市低保实行分类施保,具体分类为:A类630元/人/月、B类535元/人/月、C类475元/人/月、D类400元/人/月、E类355元/人/月、F类260元/人/月。
2023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线为年人均5280元,农村低保实行分类施保,具体分类为:特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标准为440元/人/月;A类为280元/人/月、B类为250元/人/月、C类为220元/人/月。
4、申请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5.办理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受理,在10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组织村委会(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后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第三步:将拟新纳入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
第四步: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审批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然后再次进行公示。
6、办理时间、地点
每月动态调整,当月提供材料,下月享受;地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7、联系方式
灵宝市五亩乡政府 0398-6933002
灵宝市涧西区管委会 0398-3091380
灵宝市西阎乡政府 0398-6913431
灵宝市寺河乡政府 0398-6368806
灵宝市川口乡政府 0398-6168316
灵宝市苏村乡政府 0398-6188001
灵宝市阳平镇政府 0398-6311010
灵宝市豫灵镇政府 0398-6888012
灵宝市尹庄镇政府 0398-8855176
灵宝市朱阳镇政府 0398-6811102
灵宝市故县镇政府 0398-6833112
灵宝市函谷关镇政府 0398-6922002
灵宝市焦村镇政府 0398-6612432
灵宝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0398-3091909
灵宝市涧东区管委会 0398-2298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