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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11-16 15:14 来源:灵宝市民政局

    1、办理事项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办理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具有本地常住户口且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地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3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30元,财政补助水平月人均不低于315元,城市低保实行分类施保,具体分类为:A类630元/人/月、B类535元/人/月、C类475元/人/月、D类400元/人/月、E类355元/人/月、F类260元/人/月。

2023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线为年人均5280元,农村低保实行分类施保,具体分类为:特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标准为440元/人/月;A类为280元/人/月、B类为250元/人/月、C类为220元/人/月。

4、申请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5.办理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受理,在10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并组织村委会(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后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第三步:将拟新纳入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

第四步: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审批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然后再次进行公示。

6、办理时间、地点

每月动态调整,当月提供材料,下月享受;地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7、联系方式

灵宝市五亩乡政府  0398-6933002

灵宝市涧西区管委会  0398-3091380

灵宝市西阎乡政府  0398-6913431

灵宝市寺河乡政府  0398-6368806

灵宝市川口乡政府  0398-6168316

灵宝市苏村乡政府  0398-6188001

灵宝市阳平镇政府  0398-6311010

灵宝市豫灵镇政府  0398-6888012

灵宝市尹庄镇政府  0398-8855176

灵宝市朱阳镇政府  0398-6811102

灵宝市故县镇政府  0398-6833112

灵宝市函谷关镇政府  0398-6922002

灵宝市焦村镇政府  0398-6612432

灵宝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0398-3091909

灵宝市涧东区管委会  0398-229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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